浙江美星實業有限公司年產 5000 萬只汽車濾清器、5000 萬只中冷器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意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3年9月20日,浙江美星實業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智慧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美星實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 萬只汽車濾清器、5000 萬只中冷器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監測報告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美星實業有限公司競得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七百秧區塊 E-10-1 地塊,占地面積156161m2,建設廠房、研發樓、綜合樓等建筑物,總建筑面積 145147.56m2,并購置相關生產設備,實施年產 5000 萬只汽車濾清器、5000 萬只中冷器生產線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 2019 年編制《浙江美星實業有限公司年產 5000 萬只汽車濾清器、5000 萬只中冷器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9 年 12 月 5 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審查意見(麗環建[2019]102 號)。項目已進行排污許可登記,許可證編號《91331100MA2A0XA62M001X》。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8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0萬元,占總投資的0.2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年產 5000 萬只中冷器生產線項目的驗收,驗收范圍為浙江美星實業有限公司中冷器生產所在的廠房。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和企業資料查閱,項目環評中熔化廢氣經水膜除塵處理后由15m排氣筒排放,現狀為熔化廢氣經高溫布袋處理后由20m排氣筒排放;環評中噴漆廢氣多級水噴淋處理由排氣筒排放,天然氣燃燒廢氣由排氣筒排放;現狀為噴漆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烘干廢氣經多級活性炭處理由排氣筒排放。現狀注塑工序未上,未投入汽車濾清器生產,年產 5000萬只汽車濾清器分包給浙江雙宇汽車配件有限公司進行生產。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浙江美星實業有限公司根據“環評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以下的環保設施: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釬焊噴淋廢水、工件清洗廢水。項目產生的釬焊噴淋廢水、工件清洗廢水經調節池、混凝池、芬頓反應、二級沉淀處理后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管排放。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管網。
2、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熔化廢氣、釬焊廢氣、拋丸粉塵、噴漆、烘干、天然氣燃燒廢氣。熔化廢氣收集經高溫布袋處理后由 20m 高排氣筒排放;拋丸粉塵收集經設備自帶布袋除塵處理后由 20m 高排氣筒排放;釬焊廢氣收集經脈沖布袋除塵處理后由 20m 高排氣筒排放;噴漆、烘干、天然氣燃燒廢氣收集經多級活性炭處理后由 20m 高排氣筒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各機械設備運作噪聲。通過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設備和隔音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
本項目固廢主要為廢金屬、漆渣、廢包裝物、廢包裝桶、廢油、收集的粉塵、廢活性炭、爐渣、廢砂、廢過濾棉、廢水處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廢活性炭、廢過濾棉、廢包裝桶、漆渣、廢油委托浙江謙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安全處置;廢水處理站污泥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空包裝桶按危廢管理,由原廠家回收作為原始包裝用途;廢包裝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廢砂收集后由廠家回收再生;廢金屬收集的粉塵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爐渣、熔化廢氣收集的粉塵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環保設施調試效果及環境影響
根據浙江智慧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可知: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總排口、廢水處理站排放口廢水中 pH 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LAS 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
項目熔化廢氣經高溫布袋處理后由 20m 高排氣筒(DA001)排放,排放濃度達到《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276-2020)中表 1 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項目噴漆廢氣、烘干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經多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 20m高排氣筒排放,排放濃度達到《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 3 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值。
項目拋丸粉塵經布袋除塵處理、釬焊廢氣經脈沖式布袋除塵處理分別由 20m 排氣筒排放,排放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級標準。
廠界廢氣無組織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標準;廠區內 VOCs 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 A 中表 A.1 廠區內 VOCs 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
3、噪聲
項目東側廠界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 類標準要求,南、西、北側廠界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 4 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現場檢查結論
經現場檢查,浙江美星實業有限公司年產 5000 萬只汽車濾清器、5000 萬只中冷器生產線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要求的環保措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檢查工作組建議企業經進一步整改后通過該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六、后續要求
1、進一步完善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相關資料。對照項目“環評文件”及批復,進一步完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表》,補充廢水中氟化物等項目監測結果,補充噴塑、焊接、拋丸廢氣監測結果,充實相關調查、監測信息。
2、加強車間日常管理,進一步完善噴漆、噴塑廢氣廢氣收集措施,提高廢氣收集處理率。確保各類廢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3、完善固廢暫存場所,完善“三防”措施,完善標志標識及臺賬記錄,確保固廢的暫存、轉移、處置符合相應要求。
4、建立健全環保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完善企業環保臺賬,強化企業環保管理和環保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規范環保處理設施操作規程,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公示期: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2月13日
舉報電話:13645538553
公示地點: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蓮路2號;
浙江美星實業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聯系人:羅先生
手 機:18805788717
郵 箱:352244985@qq.com
公 司:浙江智慧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地 址:麗水市水閣工業園區惠民街5號